世界上很難真正找到一個能“真正契合自己"的對象,
不管是情人或是朋友。
我們把大部分的自己隱藏起來,只透露出少部份的元素,
建構成一個,自己希望的自己的模樣。
但是誰都有覺得"或許不應該讓人知道"的部份,
其實那部份同時也被歸類在"極度希望被了解"的項目裡。
永遠都是那種猶豫不決的心情
"或許不應該讓人知道"<---像這樣的態度在壞事。
一旦猶豫,就會忍不住想露出一點馬腳來讓人抓住,
希望被了解的心理在隱隱作祟。
一開始都是很努力的在幫自己打上柔焦。
與人交往就像是修片之後又把特效跟圖層一層一層的關掉那樣,
一開始只是色階的調整,然後是陰影,睫毛的數量,甚至是臉型都有可能動過手腳,
最後化成原形的時候,不管什麼樣的體諒,其實都是一種容忍。
因為根本就是兩張不同的相片嘛(?)。
我討厭那種容忍的感覺,也討厭被容忍的感覺。
如果可以選擇的話,
或許一個不願意了解自己的人,才是最有可能長久相處的人,
壞的時候當然會抱怨"你為什麼不懂我喜歡哪種呢?"
好的時候,也會忍不住在心裡暗暗慶幸"還好你不知道我其實很喜歡看天線寶寶"(這是舉例的)。
如果被了解而討厭的辛苦要自己一個人承擔,
那不被了解的辛苦,想必也是能忍受過去的。
我是說應該吧。
(突然發現,這麼一來不就是AT力場了嗎??)
Friday, April 24, 2009
打開吧!AT力場!
Subscribe to:
Post Comments (Atom)

0 comments:
Post a Comment